19
Nov
2010

愛惡分明

我發覺自己近年來人越大就越來越愛惡分明。

小時候,可能有較多無聊的時間,也可能不清楚自己的喜好是什麼,所以較沒所謂。但人大了,出來工作以後,自己的私人時間越來越少,連自己的睡眠時間也不足。套用一句老土說話「人生有幾多個十年?」一天二十四小時,又有幾多時間真正的屬於自己?為何還要付出那麼寶貴的時候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?不是我不屑,不是我不懂世故,而是我奢侈不來。

奢侈不來,便要作出抉擇,選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來做,這才對得起自己,畢竟這是我的人生。

愛惡這東西,沒有得勉強。正如我喜愛Anne Rice筆下的The Vampire Chronicles,同樣是vampires,我就是不喜歡Stephenie Meyer筆下的Twilight,我不能說她寫得不好,我只能說我不懂欣賞。

所以,愛惡這東西,還是隨緣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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唔理得咁多

看了这么多,还是觉得这个写的好

係呀, 人生苦短, 顧唔到咁多野…

[…] 其實,這裡說的時間,我覺得不是只是字面上「時間」的意思,而是在一段時間中,經歷多了,人的想法也可能因此而有所改變,而這種改變會因時間的長短慢慢的反映出來。前兩晚看到之前寫的一篇心情事記愛惡分明:「奢侈不來,便要作出抉擇,選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來做,這才對得起自己,畢竟這是我的人生」,沒錯,時間會令人改變,而每人的時間亦有限,如果這一刻你的抉擇是這樣,決定了就要勇往直前,在自己熱情並未冷卻的時候,做到自己滿意為止。 […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