臉書
以前,心血來潮想分享心情或相片時,都會在這裡分享。但用了臉書多年,發覺大部份都已即時在臉書發表,然後這裡就開始荒廢。鑑於以前的經驗,免費的服務可免則免,所以我會不定時將臉書發表過及值得留下的文字或相片,會以時間序及加上更多的感想(如有)在這裡或我與某人的網站那裡重新記錄一次。
這些感受或分享始終都想放在屬於自己的地方,而且,將來要回顧或搜尋資料時也比較方便。
以前,心血來潮想分享心情或相片時,都會在這裡分享。但用了臉書多年,發覺大部份都已即時在臉書發表,然後這裡就開始荒廢。鑑於以前的經驗,免費的服務可免則免,所以我會不定時將臉書發表過及值得留下的文字或相片,會以時間序及加上更多的感想(如有)在這裡或我與某人的網站那裡重新記錄一次。
這些感受或分享始終都想放在屬於自己的地方,而且,將來要回顧或搜尋資料時也比較方便。
跟朋友吃飯,聊到別人幾秒之間的一個決定,使他能安然無恙跟我見面談天,又說很多事不是必然的;到我們這個年紀開始會有親人或朋友離世,也是人生必經階段。
而近兩年我收到不好的消息比較多,今晚收到的終於是令人開心的消息。人生雖是無常,很多東西也沒法控制,但活在當下,感受周圍就是最重要的。
小學畢業後就搬到這裡,雖然近一兩年多看中醫,但以前一直都是看樓下的李姓西醫。李醫生的診所一直都是有很多病人輪候,有一次實在不想等這麼久,加上見到旁邊的診所人不多,於是便到那裡看病,但吃了數次藥後便開始後悔,最終還是要回歸李醫生的診所,至此以後,亦沒有再到旁邊那間診所,也終於明白為何這邊那麼迫而那邊那麼少人的原因。
看李醫生診所的牌匾及資料,他是兒科專長,所以有很多小孩病人,而李醫生說話時也很斯文溫柔,有時會覺得他對成人也像對小孩一樣的口吻。我記得多年前見李醫生時,他看一看我說他以為進來的是小孩,因為在病歷簿封面的歲數還是兒童,怎知進來的是我,那麼高,當然因為封面寫上的歲數是某年以人手計算,不會自動更新,當時看他立即在封面劃去原來的歲數再寫上新的。但我懷疑我兩星期前去的時候,他還是看著那封面年青的歲數,所以他對我說要多休息,要早點睡,就算中秋節去玩也不要太晚睡時,感覺像在叮囑女兒,還當我是小妹妹,不過感覺很親切。其實,他可以說是看著我長大,而我也看著李醫生的頭髮由黑變灰白。
這幾天都在做事記更新,尚算順利。不過,今天不是想談這個,而是在整理網頁中發現了一個現象。
其實這個現象也不是什麼新鮮事,在整理網頁的過程中,我會檢查已連結的朋友網頁是否還健在,隔幾年的一次檢查總會有些網頁不再存在,觀察所得,不再存在的原因總括有以下幾個:
1. 沒有時間
2. 沒有興趣
3. 不想再公開自己的想法
4. 搬了地址但沒有通知別人
第一及二項,其實可以歸為同一類:熱情不再。為何我將沒有時間,也歸這類?因為如果沒有時間但還有熱情,其實網頁怎樣也還會健在,不會死了也不理會的。這一類,在我做其它主題網站時我遇過不少。在那個主題很受歡迎時,會有各種各樣的網頁出現,百花齊放,但多年過後,當這個主題已冷卻,不少網頁就相繼老去及死去,當年某些做得很出色的網頁都不再存在,對於繼續喜歡這個主題的朋友,會覺得十分可惜。不過,人各有志,每個人總會有某些時間溺愛某一事物吧。多年前當我接觸「obsession」這個字時,便很喜歡,這字解「著迷、著魔」,我想這就是令人有熱情的一個重要因素。
至於第三項,則在於當事人想擁有一個網頁的目的是什麼。對我來說,我只是想將我喜歡或不喜歡的感覺用寫網頁的方式表達出來,和別人分享其實只是次要,最主要的目的是我覺得在建立這些網頁的過程中我有很大滿足感,而我某程度上也較善忘,自己亦懶執筆,在網上留下痕跡對我來說是很容易可以尋回過去的記錄,方便我隨時回味當中的細節。
第四項,這個呢,沒辦法,可能我和那些朋友不夠熟啦!
時間可以令人轉變,由喜愛至不喜愛。我記得我小時候和二哥很喜歡吃提子乾,時常搶著吃。但當人大了,我變得很怕吃提子乾,現在覺得很難吃,我不知當年那麼喜歡吃是因為真的是喜歡那種味道,還是喜歡搶吃的感覺。時間也可令人由不喜愛至喜愛,我記得我小時不太喜歡穿裙子,當年除了校服裙外,我的便服中是一條裙子也沒有。但近幾年,覺得穿裙子也不錯,可以給人有不同的感覺,又可以有多樣配搭,切合我心多的性格。
其實,這裡說的時間,我覺得不是只是字面上「時間」的意思,而是在一段時間中,經歷多了,人的想法也可能因此而有所改變,而這種改變會因時間的長短慢慢的反映出來。前兩晚看到之前寫的一篇心情事記愛惡分明:「奢侈不來,便要作出抉擇,選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來做,這才對得起自己,畢竟這是我的人生」,沒錯,時間會令人改變,而每人的時間亦有限,如果這一刻你的抉擇是這樣,決定了就要勇往直前,在自己熱情並未冷卻的時候,做到自己滿意為止。
打壘球、吸血殭屍、寫網頁、攝影等。
這就是朋友們曾經說我擁有的傻勁。而我覺得有「obsession」,人生才算是充實。
而對你來說,有什麼事物令你有「obsession」呢?
我發覺自己近年來人越大就越來越愛惡分明。
小時候,可能有較多無聊的時間,也可能不清楚自己的喜好是什麼,所以較沒所謂。但人大了,出來工作以後,自己的私人時間越來越少,連自己的睡眠時間也不足。套用一句老土說話「人生有幾多個十年?」一天二十四小時,又有幾多時間真正的屬於自己?為何還要付出那麼寶貴的時候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?不是我不屑,不是我不懂世故,而是我奢侈不來。
奢侈不來,便要作出抉擇,選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來做,這才對得起自己,畢竟這是我的人生。
愛惡這東西,沒有得勉強。正如我喜愛Anne Rice筆下的The Vampire Chronicles,同樣是vampires,我就是不喜歡Stephenie Meyer筆下的Twilight,我不能說她寫得不好,我只能說我不懂欣賞。
所以,愛惡這東西,還是隨緣吧!
因想找回一篇心情事記,故此看回不少昔日寫下的文章,才發現原來大部份的事記,都滲著一點點的愁緒及悲情,應是我心情不好時寫下來的,用作是情緒的宣洩吧!
這也為近日我在這裡的懶散作出合理的解釋,即是我的愁緒及悲情已不再,應該是一件好事來吧?!
哈哈!